■我市城镇居民医保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市级统筹,明年1月1日起,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我市今年办理参加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的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参保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本报讯(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于德海
陈维良)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明年1月1日起,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本报7月3日已报道);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手续8月1日开始办理。
县(市)居民到市区就医可直接报销
假如一名伊川县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居民,因病到市区某定点医院就医,一共花费3.5万元。要在以前,他要先自己垫付这3.5万元,然后再持住院病历、诊断报告、发票等住院票据回本县报销。但是实行市级统筹以后,这名居民在定点医院就医治疗,不出医院门就可直接报销了。
“实行市级统筹后,各县(市)参保居民转诊转院以及各县(市)在市区长期务工且办理过异地就医手续的,在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机构指定的9家定点医院就医治疗,就可直接报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亚伟说,这样一来,不仅减轻了各县(市)参保居民的经济负担,而且实行市级统筹也将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调剂和抗风险能力。
据介绍,市区9家定点医院分别是:河科大一附院、市中心医院、解放军第一五零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河科大二附院、河科大三附院、河南省正骨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院等。
8月1日起城镇居民可参保缴费
据介绍,我市今年办理参加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的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参保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城镇参保居民,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参保续保手续,避免因错过参保缴费时间,影响个人和亲属享受医疗保险。具体办理流程为:
城市区一般居民、少年儿童首次参保,请先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家庭参保成员的户口簿页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携带户口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后,再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洛阳银行网点缴费,首次参保需同时缴纳医疗保险证卡费7元。
续保人员参保,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请直接到就近的洛阳银行网点,办理个人或亲属参保(或续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低收入家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请先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相应的资格认定手续,待县(市)区民政局认定审批后,社区负责更新系统中的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然后再办理缴费手续。另外,各类学校学生仍由各学校负责,低保人员、优抚对象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重度残疾人员则仍由残联部门负责办理。对行动不便、孤寡老人、老弱病残家庭参保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残联部门及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组织工作人员登门为他们代办各项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