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7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800元了,怎么我的工资还是550元?”昨日,市民王女士来电反映,她的工资卡于7月5日转入工资550元,但7月1日我市已经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的做法让王女士有些生气。
帮办
记者随后联系到王女士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介绍,他们单位是当月发上个月的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一般在每月的5日至15日,而7月5日该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资实际上是6月份的工资,所以不存在违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6月份的工资到7月份开始发放,那么6月份的工资仍可执行最低工资标准550元的老标准。也就是说,对于当月发放上个月工资的企事业单位,因为7月份发放的是6月份的工资,所以工资低于800元不违背政策。
本报记者 李迎博 实习生 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