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记者卢国强 李舒)北京市交管局7日表示,针对发生符合事故快速处理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挪车造成交通拥堵的行为,交管部门将予以200元罚款的处罚。据了解,北京交管、保险等部门推行多项优惠措施,2007年7月1日开始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目前北京轻微车损事故大幅增加,特别是高峰时段,剐蹭事故比较多。如果驾驶人发生轻微事故后不及时挪走车辆,将很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拥堵。比如在北京的二环路,高峰时段一起小小的剐蹭事故如果不挪移车辆,5分钟内最少就会堵出2公里,恢复到正常交通所需的时间会更长。
按照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与北京保监局联合推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后,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北京交管部门表示,将加大对符合事故快速处理条件而不及时挪移车辆导致交通拥堵的处罚力度。据了解,自2007年7月1日北京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以来,已经处罚“应当挪车而未挪车”造成严重拥堵违法行为4176笔。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0年6月底,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达436万辆,机动车驾驶人597万名,面临的交通形势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