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7月8日电 (范春生 刘键)7月初,刚刚大学毕业的晓航(此为化名)正式来到辽宁省沈阳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上班,开启了他人生新的旅途。殊不知,两个月前,晓航还是犯罪嫌疑人,是当地检察机关探索推出的“污点封存”制度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晓航是沈阳一所高校的应届毕业生。4月26日,在很多大四学生为找工作而四处奔走的时候,他却因2009年6月至2010年3月,在学校的寝室内利用电脑在国际互联网上散布淫秽图片、淫秽视频,被公安机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移送到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案过程中,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的办案人了解到:晓航在校表现一贯良好,案发后能够积极悔罪,而且此案的处理结果关乎其前途。经院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其可能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属犯罪情节轻微,且其具有教育挽救的价值,于是在今年5月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正式启动对决定不起诉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嫌疑人“污点封存”制度。
据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检察长周伟介绍,为了有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院里在今年5月开始试行了对决定不起诉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嫌疑人“污点封存”制度。即: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后,不起诉决定书不进入其人事档案,有条件地在检察院内部封存,非经特定程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以保护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其复学、就业创造有利条件,避免其因“身份标签”的影响而受到不公平待遇,促使其尽快回归社会。
就在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对晓航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久后,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同学习成绩优异的他签订了就业协议。至此,“污点封存”改变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人生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