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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撞人时,
只是个普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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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任志强撞人时,
只是个普通“公民”
  7月8日上午,地产界名人任志强驾驶奔驰车将一辆三轮车撞翻,一名女子受伤。(7月8日《新京报》)

  就在今天,某媒体同样报道了有关明星吸烟“不良影响”的消息,“圈中女明星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并不少见,一些大牌女明星,更是经常会毫不顾忌地当众吞云吐雾……”并诘问一干明星们是否会像袁莉那样表示出自己真诚的歉意?云云。

  这或是身为社会公众人物、明星人物的天然受监督性。如果撞上三轮车的不是任志强,而是一名最普通的企业家,能不能引进众多媒体的跟风报道还真是另说;如果不是众多女明星的“热度”,小老百姓谁会管她烟怎么抽(个别公共场所除外)?

  但社会公众和媒体,过度关注任志强本人其实也未必对。其实,社会公众和媒体在关注任志强交通肇事之时,更应该将任志强当成一名普通的公民来看待,既不能因为他是“富翁”、大房地产商、有争议的热点公众人物,或政协委员,而让他拥有“名人豁免”权,也不应因为他是名人,就非得更严格地或出格地让他付出法律规定以外的代价。在交通肇事面前,任志强只是代表“任志强”的一名公民,他也只应是一名普通公民,舍此之外,不应有其他。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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