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红举 |
| 大鑫团队精神长盛长青 |
| 热心公益 送法下乡 |
| 耐心解答 惠及群众 |
| 军民共建 送法进军营 |
| 奋进的大鑫 团结的大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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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所于1995年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2000年4月,经司法部核准更名为大鑫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38名和10名助理律师,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有8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该所成立以来,发挥专业优势和团队优势,先后担任近千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十多起在国内外具有影响的案件,成为洛阳最具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所主任王红举,中共党员,支部书记,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二级律师,洛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专家组成员;洛阳市十佳律师;现任洛阳市律师协会第四届会长。在非诉讼、金融、民商等领域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
业务精英
所内设有8个业务部:
诉讼仲裁部:主管张瑞喜,副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精研民事、商事、行政等法律法规,承办数百起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知名高校与企业的法律顾问,参与多家企业的破产、清算和改制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信念。
公司金融法律事务部:主管刘云峰,副主任律师,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律系,1988年底从事律师工作,办案近千件,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事务、企业改制、破产、并购、重组、电信、矿业、劳动、建筑、房地产及其延伸法律业务,且在上述领域有很深的造诣。
涉外民商事法律事务部:主管冯涛,副主任律师,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副主任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委员会委员,从事律师业务20年,成功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其中重大案件200余件。在民商、金融、房地产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理论修养,在全国公开发表多篇论文并获奖。
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管闫伟,副主任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2000年初从事律师工作,承办刑事、民事、经济、仲裁等案件400余件,办理企业破产、改制、投资项目法律评估等非诉讼案件3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管宋玉波,副主任律师,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律系,1993年从事律师工作,承办各类案件数百件,在民商、公司事务、房地产、金融、非诉讼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极强的办案能力。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快节奏的办案作风,是其为当事人服务的特点,化繁为简更是体现了其作为职业律师的办案艺术。
电信法律事务部和战略发展部:主管秦建梅,副主任律师,三级律师,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河南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主要业务领域:知识产权、电信、劳动、房地产、刑事等,先后担任过43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热爱律师事业,具备从业律师的良好素质,能够将律师的业务融于生活,熟练运用法律技能,擅长处理各种纠纷。
此外还有矿产资源事务部和业务拓展部。
业绩辉煌
该所成立以来,先后担任近千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先后办理了十多起在国内外具有影响的案件,在刑事方面,办理了1998年迟建国驴肉汤投毒造成108人中毒案,1999年金祥武在电子游戏厅杀死两名小学生案,博士生嫖娼被害案等震惊全国的大案。在企业改制方面,先后负责工业、商业、供销、粮食、医药等系统内的近百家企业的改制、破产清算工作及其延伸业务。在金融业务方面,先后负责市商业银行系统、农信社系统和中国信达、长城、东方3家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的不良债权的清收工作。
该所获得的荣誉主要有: 1996年、1998年、2000年3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1年被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授予2000年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1年被洛阳市文明委授予“热爱古都、争辉洛阳”先进单位称号;2001年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2年被洛阳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荣立洛阳市司法系统三等奖一次;2004在全市司法系统“十岗百优”评比中获奖;2004年获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6年获河南省司法厅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被河南省信访局、河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7年获“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7年获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破产管理人”资格(洛阳市综合评比第一名);2008年先后荣获 “先进集体”和“先进党支部”称号;2009年荣获洛阳市、河南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典型单位。
服务专业
该所已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律师责任保险,施行律师过错赔偿制度,如因承办律师的重大过错致使客户的权益受到损害,则由本所对客户的损失给予赔偿。
大鑫的宗旨:服务源自专业,真诚赢得客户,团队凝聚力量,管理铸就品牌。
大鑫的基本理念:专业品质,团队精神,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
宗旨和基本理念是大鑫设立、生存、发展、壮大的基石。
该所针对目前律师行业办案单枪匹马、各自为战、律师所不能发展壮大的弊端,开辟了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子,这就是发扬团队精神,以提倡人才、人和为根本,实行团结协作、专业分工。一方面不断加强所内建设,一方面大力引进培养人才,促使律师事务所向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该所向规模所的方向不断地跨越发展,以高度专业化、知识化的律师群体、快速迅捷的工作效率、全方位的运作手段和勤勉敬业的精神,为社会各界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胜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