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14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带领全国人大调研组来洛,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及修订工作进行调研。
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赵锡君、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闫湜、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史新民等一同来洛调研。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毛万春,市领导郭洪昌、常振义、尚朝阳、杨玉龙、史秉锐、刘志会等陪同调研。
据介绍,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85万,占常住人口的1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的“六个老有”工作目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老龄政策,促进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加快老龄事业发展。2006年至2009年,我市连续5年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提高集中供养率作为为民办实事进行目标考核,目前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24387人。此外,我市还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40多家,设有床位5000多张,一批功能齐全、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正在规划建设中。
在洛期间,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汇报,以及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视察了涧西区珠江路办事处石化社区,实地考察老年人生活情况。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黄镇东指出,现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1996年颁布实施至今已有15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该法的修改列入本届立法规划。老龄工作是一项全面系统的社会工程,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做好老龄工作,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希望洛阳市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出更多老龄工作的新办法、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