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简述
因国家隋唐洛阳城大遗址保护的需要,根据洛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整体搬迁至汝阳产业集聚区并进行技改扩建、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地点为汝阳产业集聚区,建设内容为600t/d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搬迁项目、600t/d在线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和500t/d一窑四线超白压延玻璃生产线项目,同时建设公用基础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并配套建设余热发电装置。项目总投资16.78亿元。
2.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
①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系统产生的粉尘和玻璃熔窑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NOx。拟对原料系统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除尘,对玻璃熔窑烟气经余热发电后,再通过LJG-FGD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同时将对现有龙昊生产线玻璃熔窑烟气采取脱硫脱硝除尘的“以新带老”措施。废气污染源经采取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
②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新增生产废水主要为钢化玻璃清洗废水、化学水处理站反冲洗废水,玻璃生产线联合车间、空压站等设备冷却水、余热锅炉排水以及冷却塔排水,此外还有部分生活污水。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③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主要为原料系统的提升机、振动给料机,辅助车间的各类水泵,冷却风机,空压站内的空气压缩机等。对各种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排放标准。
④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有是碎玻璃、锡渣,熔窑检修时产生的废耐火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3.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①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本项目实施后,各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的贡献值较小,与本底叠加后,各敏感点污染物浓度基本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②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清洗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冷循环排污水直接排入集聚区雨水管网。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影响贡献值叠加本底值,所有预测点基本能够均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该建设项目对您的生活、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对您所在的地区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具体包括建设厂址的合理性及对您生活的影响程度;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噪声等);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多种形式与评价单位联系;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8日。
7.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
联系人:张辉 刘宇权
电话:0379-63907166 0379-63908520
传 真:0379-63908895
邮政编码:471000
电子信箱:lbhuanbao@163.com
tzb@clfg.com
8.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1号
联系人:丁娜 电 话:0371-66309379
传 真:0371-66309369
电子信箱:hneia@126.com
评价机构名称: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3号
联系人:崔跃菊、石正平
电 话:0379-64819314 0379-64819361
传 真:0379-64819222
电子信箱:cyj.hbs@scivic.com.cn
szp.hbs@scivic.com.cn
发布单位: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