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即将全面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涉及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用电器。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最高补贴限额为:电视机每台400元、电冰箱(含冰柜)每台300元、洗衣机每台250元、空调每台350元、电脑每台400元。
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给准备更换旧家电的朋友们说个好消息:我市即将全面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在明年年底前,如果您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就能获得不同额度的补贴。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涉及5类家电,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
据介绍,这次家电以旧换新的品种主要有5类,即对消费者使用频率较高、市场更新换代较快的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实行以旧换新。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的时间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据了解,我省将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以及拆解处理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20%。
在家电补贴方面,凡在我省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具有我省户籍的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交售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最高补贴限额为:电视机每台400元、电冰箱(含冰柜)每台300元、洗衣机每台250元、空调每台350元、电脑每台400元。
此外,中标的家电回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收购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可以享受运费补贴。
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收旧家电拆解处理的,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补贴标准为:电视机每台15元、电冰箱(含冰柜)每台20元、洗衣机每台5元、电脑每台15元,空调不予补贴。
消费者凭以旧换新凭证,可从销售企业领取补贴
根据有关规定,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开始后,消费者须通过网络或电话提出交售旧家电,然后由中标的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向消费者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消费者到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须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从销售企业领取补贴。家电销售企业按照新家电销售价减去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继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之后,国家采取的又一项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措施,对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昨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要求,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抓紧研究制订更加详细、更具操作性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确保这项惠民政策尽快实施。同时,中标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要加强网络建设,确保对全市尤其是城市社区的销售、回收服务覆盖面达到100%,方便城乡居民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