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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倍增计划为何未入分配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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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工资倍增计划为何未入分配改革方案
  要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就必须“牺牲”少数人的不合理利益,彻底砸碎“身份分配论”。

  一直在聚光灯下若隐若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至今仍未露出真容。该方案最新一版的征求意见稿,已在近期摆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高层的案头。与数易其稿相伴随的,是收入分配格局重建过程中各利益方的激烈博弈。据称,冻结垄断企业工资、实现同工同酬、竞争性行业一线员工工资5年倍增,是这次征求意见稿最敏感的纠结点。(《财经国家周刊》7月20日)

  博弈之激烈可以想象,试想,有谁愿意放弃既得利益?又有多少人关注没有话语权的低收入者?而给低收入者增加收入,往往又成了给高收入者增加工资的由头,收入差距反而加大。这次改革中有“冻结垄断企业工资”的说法,如果参与决策的人在这次改革中不能受益,还会有动力推动改革吗?可能很难。最新消息说,工资5年倍增计划没有进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我不知道该方案最新一版的征求意见稿,是否征求过低收入者的意见,但被征求意见者中有一部分人,对“冻结垄断企业工资”很是反感,对“同工同酬”很是反感,认为“竞争性行业一线员工工资5年倍增”如果是政府出钱就行。一言以蔽之,公务员用税收收入涨工资可以,国有企业用企业利润涨工资可以,而给低收入者涨工资,就会磕磕绊绊,而且总伴有博弈,似乎“体制外”的低收入者就该拿低收入。按国际标准,一个地区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可就连北京也达不到这个标准。给低收入者增加工资不只是很难,还有为数不少的人把劳动者低薪当作竞争优势。

  近年屡有收入倍增的消息,但即使写进“十二五”规划,如果没有切实措施,收入倍增也会“冻结”在规划中。因此,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必须注重公平公正,必须把法律规定切实落到实处:第一、写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同工同酬不能永远是摆设;第二、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且增幅不应低于当地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幅;第三、大幅度提高农民财政性收入比例。

  如今,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已越过“警戒线”,而且还在逐步扩大,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而要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就必须“牺牲”少数人的不合理利益,彻底砸碎“身份分配论”。                  (张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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