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再次强调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从明年起,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详见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