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竟然窃取全国城市企业老总的联系信息,然后通过网络兜售。虽然我国已将出售、非法提供个人信息上升到了刑事犯罪的层面,但尚未明确规定哪个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这项工作,这是一个迫切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明确的“盲点”。
“最新企业老板手机号码名录光盘,收集整理了全国部分企业老板手机号码联系信息,更新于2010年1月,详细记录了公司名称、老板姓名、手机号码、办公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近日,记者收到一封广告邮件(上图),邮件中称只需280元就能买到一个市的企业老板手机号码。
卖家声称“准确率高达85%”
根据邮件中提供的QQ号码,记者以买家的身份联系上了卖家。这个网名为“手机名录”的卖家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声称洛阳企业老板手机信息大约有3700条,“这些信息准确率85%,如果需要就230元给你,快递送货,货到付款”。
我们探问这些资料的获取途径,“手机名录”说:“我们专门有人拿资料的。拿资料的人都是在广州,洛阳没有人。”对于人不在洛阳如何能拿到洛阳企业老板的联系方式,他始终避而不谈。
拨通7个电话竟都是老总本人
为了让我们相信这些信息是真实有效的,“手机名录”用网络传来一份“洛阳样版”(EXCEL文本)。这份“洛阳样版”共有98条企业负责人的信息,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名字、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和邮编,企业涉及的范围很广。我们随机挑取了8个电话试着拨打,结果除一人手机关机外,其余7人经核实竟然都是老板本人。
这些企业老板得知自己的手机号码被当成商品“打包”出售时,都表示“非常气愤”、“无法接受”。
“但有一点我想不明白,手机号码虽然有时不得不泄露,但是我作为企业负责人这一身份信息,是从哪里泄露的呢?”赵先生提出的这个疑问,代表了不少企业负责人的心声。
法律“盲点”需要明确
部分企业负责人将主要“矛头”指向了工商注册部门。但我们从市工商局注册科了解到,按照国家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会在红盾信息网上公开企业注册的部分信息,而法人手机号码并不在公开之列。
我市律师杜鹏介绍,目前我国已将出售、非法提供个人信息上升到了刑事犯罪的层面。按照《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现如今,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太多了。”杜鹏说,那些拥有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需要加强行业自律,严密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杜鹏表示,目前国家对这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大,尤其尚未明确规定哪个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这项工作,当公民遭遇信息泄露带来的侵害时,他们往往不知道该找谁投诉,又该如何应对,所以,这是一个迫切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明确的“盲点”。
见习记者 马菁华 记者 邓德洪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