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电视台推出电视购物栏目,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困扰着许多消费者。工商人员指出,电视购物出现纠纷后,因受属地管理限制,消费者常常会遭遇维权难,因此,选择电视购物时务必谨慎。
电视购物买手机 却只收到化妆品
昨日,西工区廖先生向本报热线66778866讲述了自己电视购物的遭遇。
7月8日,他在某卫视电视购物节目上看到一款具有拍照、上网、MP3、电视等多种功能的
“诺基亚”手机,“原价3800多元,仅售198元”,还附赠价值1000多元的“大长今”美容化妆品。
手机的诸多功能和低廉价格吸引了廖先生,他连忙拨打了订购电话。一名自称叫刘飞的女子让廖先生留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几天后,宅急送的投递人员将一个包装好的盒子送到了廖先生手里,但要求他先交钱才能拆开盒子。廖先生交了198元后,投递人员离开。他兴冲冲地拆开盒子,发现里面并没有手机,只有一套“大长今”美容化妆品,包装上注明“建议零售价1398元”(廖先生的朋友说,这套化妆品三五十元就能买到)。
上当的廖先生多次联系刘飞,可对方一会儿说“信息登不上去”,一会儿说“很快就送到”。近一个月时间过去了,他仍旧没等来自己想要的“诺基亚”手机。而他现在仅知道对方的一个固定电话和一个含糊不清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BBZT”。
当得知如果维权就要到北京市工商部门投诉,廖先生无奈放弃维权,因为“那样太麻烦了”。
电视购物猫腻多 受骗之后难维权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说,像廖先生这样被电视购物节目“忽悠”的市民并不少见。
电视购物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仅为汇款单,售后服务难保障;商家约定不满意退换货的承诺不少也难兑现;设置多重障碍,拖延推诿。
许多消费者上当后才发现,自己手里除了电话号码和汇款单,没有任何凭证;而收到的货品无生产厂家相关信息;更重要的是,由于电视购物多是异地消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消费者往往要辗转多地投诉,维权难度可想而知。
工商人员提醒 擦亮双眼防“忽悠”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说,我市消费者电视购物对象多是省外的电视购物节目的物品,我市工商部门难以发挥维权作用。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跨区域的电视购物时,一定要谨慎。最好能选择信誉好、口碑好、有正规厂家支持的电视购物平台;最好选择在本地能够找到售后服务支持的该品牌的实体店购买;一定要坚持先验货后付款。
为防止出现纠纷后维权困难,消费者可选择对该电视购物节目录像,对订购过程录音,为以后可能出现的维权保留证据。
见习记者 王文斌 记者 邓德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