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到明年3月20日,我市将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合提升工作,不具备二级以上安全标准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进行整合。对自愿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企业,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可给予30万元到50万元的经济补偿。
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实习生 秦延晓)今日起到明年3月20日,我市将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合提升工作。整合提升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除具备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条件的企业外,其他的一律停产整顿进行整合。
目标 培育大型企业集团
烟花爆竹是我市传统产业,历史悠久,但绝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这次整合提升期间,我市将以现有具备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即河南前进吉庆烟花爆竹出口有限公司为整合主体,通过并购、联合重组、控股等方式,兼并整合全市现有未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要求的中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转产、关闭生产规模小、安全标准不达标的生产企业。
通过整合提升,我市将形成以骨干企业为主体的集团化、股份制运营模式,培育发展集科研、生产、销售、配送、燃放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从根本上解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小、散、乱、差等问题。
政策 自愿退出企业有补偿
根据要求,除被整合提升的企业外,一部分企业将面临关闭或者转产,这将给业主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此次整合提升期间,我市将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关闭或转产企业的利益。
对自愿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企业,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可给予30万元到50万元的经济补偿;对愿意转产的企业,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对既不转产又不退出的企业,有关部门要按程序吊销其相关证照,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依法对其予以关闭。
问责 违规生产依法关闭
整合提升期间,凡列入整合提升范围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全部按要求停工停产到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有关部门直接按程序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关闭,同时彻底查清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对相关人员依法从严处理。
对淘汰退出企业一律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予以关闭。所有关闭企业必须做到切断电源、封存设备、拆除厂房、遣散人员,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同时妥善处理、管理好企业的原材料、主要药物和加工机械,防止流入社会造成非法生产。
据悉,10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摸清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底数,并确定被整合提升企业、转产企业、退出或者关闭企业名单。如果发现企业有违规生产行为,可拨打电话12350举报。
市领导吴中阳、王敬林参加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