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7周年纪念日。《条例》作为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最高行政法规,有效规范了无线电管理工作,保障了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促进了无线电事业的有序发展。
一、无线电频谱资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为公众移动通信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无线电频谱资源为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提供了有力支持,解决了数亿农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问题;无线电频谱资源已成为保障航空飞行安全和促进航空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无线电频谱资源作为列车自动控制系统的关键资源,与列车运行安全息息相关;重大赛事和重大活动也越来越离不开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应用。
另外,在维护社会稳定、国防建设、公共安全、科研、教育等领域及重大抢险救灾工作中,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管理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充分认识做好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义。无线电频谱是属于国家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它与土地、矿产、水、森林、能源等资源一样,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资源。无线电频谱资源作为各种无线电业务开展的基础资源,在服务国民经济增长、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推动现代国防建设、促进文化事业繁荣等方面均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据统计,我国公众移动通信用户已突破7亿户,洛阳市公众移动通信用户已达200万户。目前,我市共有无线电设台单位120多家,各类无线电台(站)9500多个,分布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无线电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与此同时,我市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单位和个人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随意改变无线电台(站)的技术参数,非法进口、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造成了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混乱。一些设台单位和个人不缴纳频率占用费,造成国家利益受损。这些问题的存在,扰乱了我市无线电管理的正常秩序,必须加以纠正。
三、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要合理开发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坚持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不断完善无线电台(站)的审批管理制度和干扰查处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主动服务、严格执法,使无线电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健康发展轨道。要增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用户和设台单位及个人的无线电法律责任观念、依法用频和设台的意识,初步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人人自觉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的社会风气。
《条例》的颁布实施和贯彻落实,为促进我市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者要更加深入地宣传贯彻《条例》和有关法规,时刻牢记自身使命,忠实履行无线电管理的基本职能,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