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昨日,宜阳县的武先生来电反映,他朋友所在的工厂破产后,一直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金。今年年中,他朋友不幸去世,终年57岁,不到法定退休年龄。武先生想帮朋友的家人问问,朋友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应如何处理,能否领取?
帮办:就武先生咨询的问题,记者先后走访了市社保局和宜阳县社保中心。
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在职期间因故死亡的单位职工,其养老保险金只退还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包括所有本息,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全部储蓄额的8%计算。
像武先生朋友这样,企业破产后自己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如果出现未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死亡的情况,同样也只全额退还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退还的养老保险金该怎样领取?社保部门表示,死者家属应先到所属辖区的县级社保中心申报登记科领取洛阳市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申报表,然后持该申报表到死者生前单位盖章。如果是破产企业,则应去县级工业企业管理机关查询该企业的留守部门。盖完章后,家属持该申报表和死者的身份证、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到县社保中心申报大厅办理相关养老保险金提取业务。
见习记者 王子君 记者 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