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诉求事项办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出台了。《意见》旨在通过理顺机制、整合资源、强化职责、明确程序,对现有基层群众和基层单位诉求事项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从而进一步提高基层诉求事项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省委“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基层群众、基层单位的意愿表达与利益实现,加快实施“福民强市”战略的具体体现。
《意见》的发表,一改过去操作性文件仅在机关内部传达执行的传统做法,而是将我市基层诉求事项办理的每一种渠道、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主体,以及对基层诉求事项办理不力时该如何督查、惩戒全部公之于众,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切实为基层群众谋利益、为基层单位解难题的决心和信心。
基层难事即是执政要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基层诉求事项办理工作放在构建和谐洛阳的大背景下思考,放在“福民强市”的总目标中实施,真心实意、满腔热忱地为基层群众和基层单位分忧解难。要千方百计把基层诉求事项办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并按照“双向反馈”和“过程反馈”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基层诉求事项办理不力、推诿扯皮或简单粗暴、敷衍塞责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视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我们相信,《意见》的实施,将极大地发挥出为基层的时间和精力做“减法”,为基层及时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做“加法”,为缓解矛盾、减少信访等问题做“除法”,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做“乘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