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表示,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9月12日《华西都市报》)
事实上,2005年开始国家就要求领导带班下井,只是没有刚性推行而已,即使规定准确表达“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样没有刚性约束力。执行不执行,乌纱帽安然不动。结果井下险情不断,无人问津;直到矿难发生,领导才在井口“高度重视”。矿难过后,表彰抢险英雄,而让矿工跟着领导“陪活”的好制度,依旧形同虚设,奈何!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