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12版:国内国际新闻
3上一版  
PDF 版PDF版
安阳曹操高陵
应是曹操墓
巴格达一天两炸
日方如一意孤行,中方将采取强烈反制措施
部分优抚对象
补助标准再提高
“和平使命-2010”联合反恐军演举行首次实兵实弹演练
拖移违章停放车辆
不得收费
智利被困矿工庆祝
智利独立200周年
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属性没有改变
拆迁补偿条例草案已出初稿
我国超八成龋齿患者没有治疗
20日水星西大距 公众有望一睹水星身影
中方暂停中日省部级以上交往
两名台湾游客
在印遭袭受伤
8名责任人受到处理
1名重伤者不治身亡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 年 9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10月1日起
部分优抚对象
补助标准再提高
  据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记者 卫敏丽) 记者19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8690元、27780元、26870元,分别比2009年提高了2610元、2530元、244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了2009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89%。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730元,达到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5240元,达到200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9890元、19890元和8600元。

  此次提标共新增经费5.8亿元,全年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210.6亿元,惠及619万优抚对象。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