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东推出“社会治安商业化运作”,保安服务公司员工抓获犯罪嫌疑人将获得2000至10000元的奖励,此举引起质疑。近日邵东县官员回应,称实施效果很好,还将考虑外包白天治安防控。(《新京报》9月18日)
所谓的“社会治安商业化运作”,其实质就是把公安机关法定的权力转让给保安服务公司来行使,其荒谬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力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各项宪法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执法权力必须由法律来规定,并且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防控、打击违法犯罪的权力就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其他部门和个人都不能行使。因此,把治安商业化,显然属于违法。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