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首家社会法庭——吉利乡社会法庭2009年7月在吉利区成立后运行良好,以不上公堂、不伤和气、不收费、省时省力的良好效果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
目前,吉利区共有“社会法官”55名,其中常驻法官6名,非常驻法官49名。他们都是从辖区热心公益事业、有威望、有社会责任感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社会贤达人士中产生的,调处各种民事纠纷,群众自然信服。
张春和代永军是吉利乡南陈村村民。前年,张春在代永军经营的沙石厂干活时腿部受伤致残。双方在伤残补助和耕种补偿的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张春就此事到法院起诉。法院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还有过多年的劳动关系,遂将此案委托吉利乡社会法庭进行调处。“社会法官”多次深入走访村委会和双方家庭,并向村里人征求意见,终于拿出了双方都愿意接受的赔偿方案。
据悉,吉利区今年以来民事案件立案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1%,群众安全感指数在全省的调查统计中名列第四。 (郭意琳 李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