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条例》确立了农村公路建管养并重、科学发展的原则,明确了农村公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农村公路资金的筹集渠道和具体标准等。《条例》的正式实施,为加强农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仁出席会议并讲话。
(郝敏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