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供热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工商企业稳定运营,全市上下十分关注。提供稳定优质的供热服务,是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实现“福民强市”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2011年采暖期供热保障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1. 扩大供热面积。2010-2011年供暖期我市城区(不含吉利区)供热面积达到1595万平方米,其中当期新增供热面积225万平方米。
2.
稳定供热质量。加强设施维护,搞好要素保障,确保采暖期连续、稳定供热,不因缺煤、机组故障等出现降压、降温现象,供热质量比上一采暖期大幅提高。
3. 提高服务水平。热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居民投诉率低于3%、比上一采暖期下降50%以上。
二、职责任务
(一)市发改委,责任人:主任李跃民
负责全市供热综合组织、规划发展、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做好全市热力发展规划,统一调度热力平衡发展,监督各热力企业供热质量,督促热源项目建设,协调热力企业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全面提高热力保障水平。
(二)大唐洛阳热电厂(洛阳双源热电公司),责任人:总经理张建宏
负责向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提供热力,保障涧西区全部及西工区部分居民用热,承担涧西区部分企业热力直供任务。采暖期储煤量不少于10天,提前组织设备维护检修,确保采暖期供热设备连续运行、安全可靠。根据供热需求和机组设计性能,采暖期供应蒸汽出口压力应达到1.33-1.4Mpa,温度275±5℃;供应高温热水出口压力应达到0.8-1.0Mpa,温度108℃-120℃,保证区域内用热需求。
(三)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责任人:总经理尹志宏
负责向洛阳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和高新区供热中心提供热力,保障新区核心区全部、高新区部分居民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用热。采暖期储煤量不少于10天,提前组织设备维护检修,确保采暖期两台机组连续运行、安全可靠。根据供热需求和机组设计性能,采暖期供应蒸汽出口压力应达到0.9-0.95Mpa,温度245±5℃,双机供应蒸汽最大流量160t/h;供应高温热水出口压力应达到1.0Mpa以上,温度100℃-125℃,保障区域内供热需求。加快所负责的2×300MW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确保2012年4月底建成投运。
(四)洛阳热力有限公司,责任人:总经理白志端
负责洛河以北城区供热区域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供热任务,当期供热面积1120万平方米。确保当期热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7%以上,居民投诉率低于3%。供应高温热水压力应达到0.2Mpa以上,温度90℃-110℃,保证区域内用热需求。提前搞好九都路集中供热中心检修维护,东区热源厂2010年11月15日前建成投运。采暖期储煤量不少于10天,保证按照供热需求提供高品质热力,九都路集中供热中心供应蒸汽压力0.55-0.60Mpa,过热蒸汽出口温度220℃以上;东区热源厂供应蒸汽压力0.55-0.60Mpa,过热蒸汽出口温度220℃以上。
(五)洛阳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责任人:经理刘利
负责洛阳新区核心区供热区域内全部、高新区部分居民供热,以及洛阳新区核心区部分企事业单位供热任务,当期供热面积360万平方米。确保当期热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居民投诉率低于3%。采暖期按照供热需求提供高品质热力,供应蒸汽压力0.7Mpa~0.8Mpa,温度200℃以上;供应高温热水压力应达到0.3Mpa以上,温度90℃~110℃。负责新区调峰热源厂项目,确保2011年8月建成试运行。
(六)高新区供热中心,责任人:经理王和平
负责高新区供热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供热任务,当期供热面积115万平方米。确保当期热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居民投诉率低于3%。采暖期按照供热需求提供高品质热力,供应蒸汽压力应达到0.6Mpa,温度164℃以上。
(七)空空导弹研究院供热中心,责任人:经理谢晓波
负责向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提供热力,保障西工区部分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用热。采暖期储煤量不少于10天,提前组织设备维护检修,确保供热设备连续运行、安全可靠。采暖期按照供热需求提供高品质热力,供应蒸汽压力应达到0.5Mpa,温度150℃以上。
(八)市住建委,责任人:主任孟红兵
负责对实施专业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的二次供热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私自关闭或调小阀门、减小供热压力、降低供热质量等现象。
三、保障措施
(一)煤炭供应保障。各热力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煤炭采购工作负总责,要加强与国有重点煤矿联系,建立稳定的煤炭供应保障机制,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保证煤炭供应充足,渠道来源可靠。
(二)设备运行保障。各热力生产企业在采暖期前对机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采暖期不得安排设备检修,严防出现意外停机停运。各热力经销企业10月底前对所属热源、管网、热力站、阀门井等全面检修完毕,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三)调度纪律保障。实行供热运行监测日报制度及供热调度例会制度,对冬季供热监测中出现的问题,由市供热保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重点解决煤炭供应、机组运行、供热质量等突出问题。要严肃调度纪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调度命令,对不执行调度命令的部门和单位将启动责任追究。
(四)应急处置保障。制订切实可行的机组故障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做到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一调度技术力量、物资储备等,提高整体保障能力。
(五)热源建设保障。由市环保局、市热力公司负责,按期完成东区热源厂一期2×58兆瓦锅炉项目建设,新增能力230万平方米,改变老城区、瀍河回族区热源短缺的局面。由市公用事业局、洛阳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负责,按期完成新区核心区调峰热源2×75兆瓦锅炉项目建设。
(六)补贴政策保障。为弥补居民供热价格长期倒挂造成的热力经销企业亏损,由市财政局负责对各热力经销企业当期居民供热量进行测算,制订供热补贴方案。对居民供热亏损部分,由市财政局对热力经销企业实行预补贴制度,采暖期结束后,经审核给予补贴,据实结算。
(七)服务措施保障。各热力经销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要坚持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解决供热投诉,主动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接到用户报修诉求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置。要加强用热知识宣传,引导用户科学合理用热,提高节约意识。
四、奖惩措施
为提高供热保障水平,调动各供热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今年冬季供热平稳运行、居民温暖过冬,市政府将向各供热企业下达目标责任书,并根据各单位保障供热实际情况给予奖惩。
(一)对大唐洛阳热电厂、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等热力生产企业,圆满完成冬季供热保障任务,各奖励企业相关人员30万元;出现非正常停机或降压降温一次扣除50%奖金;出现非正常停机或降压降温二次取消奖励,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公布。
(二)对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洛阳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高新区供热中心等热力经销企业,圆满完成供热保障任务,根据采暖期实际供热量,市政府给予供热补贴和奖励。按测算应补贴金额,投诉率低于3%的全额补贴,并在补贴额的基础上,加奖2%作为相关人员的奖励资金;投诉率在3%~5%的减按80%补贴,不再给予奖励;投诉率5%以上的减按60%补贴,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公布。
(三)对空空导弹研究院供热中心,圆满完成供热保障任务,奖励企业相关人员5万元;出现非正常停机或降压降温一次扣除50%奖金;出现非正常停机或降压降温二次取消奖励,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公布。
(四)对东区热源厂、新区调峰热源项目,按照计划完工或提前完工的,奖励企业相关人员5万元;项目完工时间超计划工期5天以上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公布。
(五)对阳光热电公司2×300MW热电联产项目,按照2012年4月底建成投运的要求,若项目提前建成投运,按照1万元/天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若到期没有投运,按照1万元/天标准给予处罚。
(六)居民对物业公司二次供热质量满意,没有因物业公司原因发生投诉的,对市住建委给予通报表扬;对因物业公司二次供热原因造成10个以上供热小区投诉的,给予市住建委通报批评,并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公布。
五、组织协调
由市委常委、市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宋殿宇全面负责全市供热保障工作,市供热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联系电话:63934238。
附:居民反映供热问题方式
市长热线:12345
各热力经销企业投诉和抢修电话: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西工区63928357,涧西区64239920,老城区、瀍河回族区:63518389
洛阳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9618966、65233988
高新区供热中心:64331318
洛阳市人民政府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