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9月30日电
最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9月29日通过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等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
该条例修订草案在表决前曾规定“不得将未满七周岁的未成年人留置家中”,这一规定迅速引起热议,大部分人士认为,这一强制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最后将这一规定修改为“不得将未满七周岁的未成年人长时间留置家中”。
在审议中,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修订草案中“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机动车副驾驶位置乘坐”的规定提出了异议。但有关资料显示,汽车以五六十公里的时速紧急刹车时,抱住一个3岁大、体重为12公斤的孩子超出了成年人的控制,安全气囊打开时足以导致儿童窒息。因此,“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机动车副驾驶位置乘坐”这条规定最终通过了表决。
但以上两条作为倡导性规定,并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另外,条例还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家庭教育和监护方法,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还特别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逃课、离家出走、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等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
规定要求,学校不得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保证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不得体罚、变相体罚未成年人;不得嘲讽、辱骂、恐吓、贬损或者以其他方式歧视未成年人;不得随意中断未成年人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