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将探索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各地不得通过编报虚假信息等方式骗取中央奖励资金,不得截留、挪用中央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
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记者 韩洁 徐蕊) 记者8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该部门日前出台意见,部署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约束政策助力地方财政提高保障能力。
机制明确,地方财政要采取措施弥补县级基本财力缺口,一方面要努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收入征管,增加财政收入,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和精简财政供养人员,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和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
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工作实绩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约束政策,对县级财力保障较好的地区给予激励性奖励;对地方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给予保障性奖励;对地方工作绩效给予考核奖励。对于未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财力缺口县缺口额继续扩大的地区,中央财政扣回奖补资金。
财政部表示,将探索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各地不得通过编报虚假信息等方式骗取中央奖励资金,不得截留、挪用中央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否则,一经查实,中央财政将扣减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