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时下,正值“三秋”大忙,是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10月8日晚,我县山北个别乡镇群众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汝阳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立即组织人员扑火,并召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主抓副职参加的禁烧工作紧急会议,深入学习《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禁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10月9日上午,县纪委、监察局组成调查组,对8日晚禁烧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调查,启动责任追究机制,给予内埠乡党委书记汪怀卿党内警告处分,主抓禁烧工作的纪委书记李瑞森党内警告处分、停职检查,给予陶营乡主抓禁烧工作的副乡长尚朋要党内警告处分、停职检查。
在禁烧工作中我们虽然采取了许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这次焚烧现象的发生,暴露出我们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力、执行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等问题,教训深刻,我们深感痛心和自责。为此,我们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下步我们将按照市禁烧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完善措施,进一步抓好三方面工作,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及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广大干群认识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抓禁烧、防污染、保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分包乡(镇)委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围绕禁烧工作责任制,采取乡镇分包到村、村分包到组的措施,将任务明确到人、到地块,做到死看硬守,严防焚烧秸秆现象发生。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努力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秸秆的综合利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县里成立督查组全天24小时巡查,严格按照市禁烧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有烟必查、有灰必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汝阳县委
汝阳县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