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第十五中学13岁的初一女生张悦,由于“发型不符合规范”多次受到学校批评,10月9日,张悦在家中服毒自杀。死者家属认为学校管理方式粗暴,应为此事负责,在学校门口搭灵堂、挂横幅。截至14日,家属与学校仍未达成解决协议。
新华社济南10月14日专电(记者 赵仁伟)山东临沂第十五中学13岁的初一女生张悦,由于“发型不符合规范”多次受到学校批评,10月9日,张悦在家中服毒自杀。死者家属认为学校管理方式粗暴,应为此事负责,在学校门口搭灵堂、挂横幅。截至14日,家属与学校仍未达成解决协议。
记者13日在位于临沂市兰山区的临沂第十五中学(也称临沂第六中学西校区)看到,校门口摆着花圈,搭着灵堂,不少家属聚集。张悦的父亲张同印告诉记者,学校管理方式简单粗暴,对女儿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必须要讨回公道。
张同印向记者讲述了女儿张悦自杀的前前后后。女儿今年刚升入这所学校,9月份开学后,女儿因为发型不符合学校规定多次被老师批评,理由是“头发遮住了眉毛”。张同印先后3次带女儿理发,但老师都说不合格。10月8日,女儿到校后又被政教处老师批评,说头发不合格。9日早上,张同印送女儿上学,在校门口给班主任周老师打电话,周老师电话中说到政教处看发型是否合格。张悦不想去政教处,两人回到家后,张同印外出办事,9点多回到家后,发现女儿喝下农药,当天经抢救无效死亡。
临沂第十五中学校长杜庆术13日告诉记者,学校对张悦同学的死亡感到痛心和遗憾,对家属十分同情,但家属的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秩序。
杜庆术说,张悦同学烫发拉直板,头发太过成人化,明显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等要求。要求发型不符合规范的学生改正,是学校正常管理的一部分,张悦同学是家长领回家的,其自杀学校并没有过错,只能从人道关怀的角度进行适当抚慰。
据了解,在临沂市有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下,学校正在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目前双方就抚慰金数额仍未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