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力是政府部门用来为民众谋福,增进民生福祉最大化的,而不是让某些利欲熏心、权欲膨胀的官员拿来“做生意”的。这样的官员或许是极少数,但其对政府美誉度、公信力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坐牢也“明码标价”,这事儿悍然出现在一个致力打造法治社会的国家,无论如何,让人错愕。记者近日在浙江宁波象山县调查时,就发现一些贪腐官员在刑满释放后,竟“意外”地收到了原行贿人送来的巨额“坐牢补偿费”,有的甚至公开炫耀。
这一场景,与港台黑帮片剧情何其相似:大佬出事,马仔顶包。两厢讲好价钱,蹲几年给多少钱,妻儿老小如何照应,都按道上规矩,心照不宣。这种经典桥段,出现在以江湖道义、帮会匪气为生存法则的文学影视作品中,还是别具感染力的。
而真实的“坐牢补偿费”事件,则是植入现实且角色代换后的另一番令人难以接受的景象:本应充当社会守夜人的政府官员,竟以权谋私,还和行贿人成为“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和江湖“兄弟”。推杯换盏间,蚕食民众权利;觥筹交错中,置换公共利益。种种上不了台面的非法利益输送所积敛的肮脏财富,最后都变成了行贿者的“政策利好”和受贿者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
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官员和行贿人成为朋友甚至成为“兄弟”,就如猫鼠联姻一样畸形。行贿受贿本不该和公权运作有任何关联,即便出现这种苗头,也应受到法律严惩,以儆效尤。而那些专门针对“前官员”的“坐牢补偿费”,则形象说明了有些领域的行政权力没有受到有效制约。权力变现之后,变质的权力沾染上了江湖气,呈现“匪化、流氓化”气质。握有这种权力的官员,自然也有变身为“权力流氓”的可能。在他们眼里,公益不值一文,而私利重于一切,即便为此坐牢,刑满后也要按江湖规矩收“损失费”,并以此为荣。
公权力是什么?是政府公共部门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维护公众利益,输出公共服务的根本力量。这种权力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每个纳税人让渡了一部分自己的私人权利积聚而成的,是为了让政府部门用这种权力来为民众谋福,增进民生福祉最大化的,而不是让某些利欲熏心、权欲膨胀的官员拿来“做生意”的。
流氓化的官员或许是极少数,但其对政府美誉度、公信力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因为这些“极品”害群之马,可能会让民众产生发散联想。当然,这样的思考也非完全无益。假如权力流氓化加剧,“政府公司化”倾向就会很明显,而这又严重偏离公益轨道。所以,“坐牢补偿费”不能只当奇闻轶事的花边新闻看看,而应从此开始系统探讨权力江湖化、官员流氓化、腐败产业化、反腐复杂化的制度性应对之道。(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