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紧俏车被加价、买的“新车”竟是二手车、修车换配件花正品的钱配的却是三无产品……汽车销售服务领域的种种不法行为一直是我市各类消费投诉的热点。据统计,2009年,我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的2752起消费投诉中,汽车行业投诉位列第五。市工商局透露,即日起至11月30日我市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治一治汽车相关领域“潜规则”。
潜规则一 “加价提车”宰你没商量
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有关负责人称,“加价提车”是目前汽车销售市场最常见的“潜规则”,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强制汽车装潢,提车时销售人员会告知,车在出厂时已经加装了一个原厂导航及部分装饰,要想提现车需在原车款的基础上补缴装潢费,否则就得等下批车;
二是强迫上保险,导购员通常会建议在4S店购买保险,有的4S店甚至表示不买保险不卖车,还有些4S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的返利、好处费,涉嫌商业贿赂;
三是直接现金加价,对于一些紧俏车型,4S店便利用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在厂家明示价格外,要求消费者额外再支付一笔费用,俗称“插队费”,这笔收费通常在开具发票时不计入车价。
此次专项行动中,工商部门将重点依法查处上述问题,还将加强对汽车相关广告的监测检查和销售合同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及“霸王条款”式合同;制止经营者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潜规则二 无证零部件充正品
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称,汽车4S店在维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汽车零配件商品,由于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在选购或者维修过程中极易被部分不法商家蒙骗。因此,确保汽车配件质量也是此次执法的重点。
该负责人表示,整治行动将以汽车配件市场、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等场所和汽车灯具、刹车片、制动软管等用品为重点,加大流通领域汽车配件包装、标志以及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执法人员还将监督销售者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发现的没有标注产地、产品名称、代理商(经销商)以及没有产品合格证等标志,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的汽车配件将依法进行查处,在此基础上,还将加快流通领域商品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改革步伐,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1月30日,目前,我市70家汽车销售服务店已签订了承诺书和自查自纠登记表。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如发现上述有关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记者 连漪 通讯员 吕瑞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