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分善意都应该获得尊重,每一颗爱心都应该获得呵护,每一种善行都应该获得珍视!这是对献爱心者最基本的肯定、褒扬与激励!
我们不仅要反思现行的献血制度,更应该反思献血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态度,从尽量满足献血者的合理要求,提早、延迟采血服务时间入手,为献血者提供热情、主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方面多城市出现“血荒”,一方面不少热心市民因献血不满400毫升被婉拒。市中心血站解释,一般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这个政策差不多实施10年了,这样有利于用血安全高效、节省资源。不少市民表示,应尽可能满足市民的献血要求,别让爱心人士“受伤”。(昨日本报2版)
因献血量不足遭拒并非我市独有,据10月30日《扬子晚报》报道,南京近日出现“血荒”,但献血者反映,部分采血点拒绝接受300毫升以下的献血。工作人员解释,采血车上只配备300毫升和400毫升两种标准血袋,所配抗凝剂的含量不同,献血300毫升以下没有血袋可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文规定:国家提倡18岁至55岁健康的公民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血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可见一次性献血200毫升~400毫升都符合要求,并应该被允许与接受。而采血量应依据献血者的身高、体重和体质等标准以及献血者的意愿来确定。
每一分善意都应该获得尊重,每一颗爱心都应该获得呵护,每一种善行都应该获得珍视!这是对献爱心者最基本的肯定、褒扬与激励!拿着10年前的做法,筑起400毫升的献血障碍,高高将一部分献血者拒之门外,这很遗憾又耐人寻味。
目前,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已对“遭拒”当事人唐先生表示歉意,并将带责任人登门为他提供献血服务。(11月1日《扬子晚报》)
面对多个城市“血荒”,我们不仅要反思现行的献血制度,更应该反思献血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态度,从尽量满足献血者的合理要求,提早、延迟采血服务时间入手,为献血者提供热情、主动、方便、快捷的服务,唯其如此,才能让更多的公民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中来。
(张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