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寇博 |
|
10月31日下午,王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66778866时称,前几日,她孩子上火,她便到原铁路分局附近某药店花6.5元购买了一盒竹林众生药厂生产的双黄连口服液,孩子服用后效果不明显。于是,她10月31日到另一家药店花5.5元又买了一盒竹林众生药厂生产的双黄连口服液。王女士发现两盒口服液不仅有1元差价,而且之前购买的药的包装盒上“太龙”两个字下面有这两个字的拼音,但后来购买的却没有拼音且两盒药外包装有一定色差。
记者采访中证实,王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的工作人员介绍,王女士可通过查看这两盒药的生产日期,来初步判断药品真假:如果两盒药生产日期间隔较短,药品假冒可能性大;如果两盒药生产日期间隔较长,有可能是厂家更换了外包装。如想进一步确认,需要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输入所购药品的8位国药准字序列号进行查询,如果所购药品的国药准字号与查询信息不符,可以肯定所购药品为假药。
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药品时应到正规药店购买,还要保存好药店开具的发票或者小票;若怀疑所购药品质量,可带上药品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进行确认,也可拨打63936110进行咨询举报,但须提供药店名称、药店位置、药品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信息,以方便稽查人员及时查处。
见习记者 马毓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