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创优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而环境创优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广大群众最有发言权。
在第三季度环境创优指标考评中,我市把评判权完全交给群众,按照县(市)、城市区、重点市直委局和窗口单位、城市区乡(镇)办事处四个类别,突出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民意调查,形成了最终的考评结果。
运用民意调查机制这杆“民心秤”来衡量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的环境创优工作,这一称,不仅称出了工作质量的上中下,而且称出了不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从考评结果可以看出,环境创优工作的发展很不均衡。具体反映在县(市)、城市区、重点市直委局和窗口单位、城市区乡(镇)办事处这四个类别的群众满意率上,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的分差分别为22.61%、18.75%、45.71%、30.56%。差距之大,令人难以置信。
从考评结果还可以看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比较集中。具体体现在“五小”门店管理工作、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居民区物业管理工作等,群众满意率普遍靠后。特别是县(市)和城市区群众满意率最低的问题,均指向了“对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管理工作”一项,而且满意率都没有超过60%。
解决上述两个问题的关键,可以归结到一点,那就是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项入手,从工作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从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一项一项、真格碰硬地抓整改,以此推动环境创优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环境创优工作关乎群众利益,关乎城市形象。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起来,以“群众不断满意、更加满意”为标准,在工作中下真工夫、使大气力,努力打造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用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效造福于民、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