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山楂树之恋》,把这部电影的外景地湖北省远安县搞得热火朝天。有的酿“山楂树之恋酒”,有的开“山楂树之恋店”。当地一些官员还提出,要将山楂树列为全县的“县树”,号召全县农民广泛种植,进而将远安县改名为“山楂县”。(据10月26日人民网)
前几天,刚看了一遍《山楂树之恋》,觉得这个所谓“最干净”的爱情故事,与那个村的那棵山楂树,并没有什么关联。女主角静秋和男主角老三,不是在山楂树下相识,也不是在山楂树下相恋,更不是在山楂树下诀别。他们的“恋”,怎能说是山楂树之“恋”?在整个故事中,只有一棵山楂树孤零零地坚守在一个小山包的路旁,显得那么无奈、那么沧桑。
当然,无论写小说还是拍电影,作者都有给自己的作品命名的权利。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的爱情故事,可以叫“山楂树之恋”,也可以叫“苹果树之恋”、“白杨树之恋”,人家怎么叫、怎么拍、怎么演,他人都无权干涉。
但作为一个县,因为拍了一部电影,便欣喜异常,头脑发热,又是发动全县农民种植“山楂树”,又是要把县名改为“山楂县”。让人觉得如同儿戏一般。这个地方适合种山楂树吗?山楂产品能有那么大的市场吗?
有报道说,自从听到张艺谋要拍《山楂树之恋》的消息后,这件事就成为当地官员的“兴奋点”。首先,有关部门下发文件,把“争取张艺谋来本地拍电影”当做一项“政治任务”。其次,按照“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支持配合”的原则,安排专人专车,积极提供后勤保障。历时3个月,先后5批次选景,终于得到了张艺谋导演和剧组的认可。等到电影开拍时,“协拍办”更是把“服务好张艺谋”,当成全县2010年的“头等大事”。警车开道,前呼后拥;要人给人,要物给物。正如一工作人员所言,当地协拍该片的费用,“几百万元都有可能”。
借助文化发展经济,确实已经有很多成功的范例。比如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上映以后,山西的乔家大院便顿时火爆,南来北往的游客络绎不绝。还有《庐山恋》,也让庐山的风景名扬海内外。但乔家大院和庐山的场景,都是原本就有的,只是在那个时期,“藏在深山人未识”。后来赶上一部电影,揭开了它们神秘的面纱。而《山楂树之恋》的拍摄,却是人工搭建了一些场景。住房是假的,学校是假的,码头是假的,凉亭是假的,除了一棵山楂树,几乎所有的外景,都是没有任何历史渊源的。
那些积极打造“山楂县”的人,只是想利用这个可利用的机会,在县内县外弄出一些动静。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让领导知道,他们能够“科学发展”,可以“借树创新”。至于改成“山楂县”之后,是否有长远的生命力,能否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就很难说了。因为无论干好干坏,他们都会离开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