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洛阳市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活动,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对检查活动进行部署。
《洛阳市旅游条例》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从本月上旬到12月上旬,对《洛阳市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洛阳市旅游条例》的情况;旅游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旅游资源宣传促销和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情况;在实施条例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人大代表、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等。
会议强调,检查组成员单位要通过检查,总结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做法,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工作,推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柳生、副市长杨炳旭等参加了动员会。
(李东慧 杨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