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乎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之大,无以复加。
正因为如此,在我市安全生产考评中,加大了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问责追究力度。无论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任何领域,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市)区和中央、省管驻洛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市属及以下企业,年终考评将被一票否决。同时,有关责任领导还将被依法依纪依规顶格追究,视情况分别给以撤职、免职、停职检查等组织处理。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牢牢筑起一道安全生产的“防火墙”,就是要让相关责任人明白,谁越过安全生产这条底线,谁就会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促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一切隐患消灭在初始状态、萌芽阶段。
从这次考评情况看,我市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与上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下降53.4%。这套考评办法施行以来,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但是,一些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第三季度全市共发生消防安全方面的事故31起,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210%。
无数经验和教训告诫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缺的不是法律法规、不是决策部署,缺的是贯彻执行的坚定性、做好工作的警觉性。因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真正在思想上紧起来、方法上实起来、作风上硬起来,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刚性地执行好“安全第一”这一铁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抓早抓小,标本兼治,不见实效不松手,不除隐患不收兵。
当前已经入冬,天干物燥,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把防火工作作为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预案、细化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懈怠,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