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1月9日电(记者
李丽静)记者9日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河南省全力推行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本月15日前,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撤销公安分局。
据悉,自10月份到11月15日为河南省公安机关改革月。11月15日前,全省公安机关警务改革完成。从此,在河南存在了60多年的公安分局将成为历史。
2010年年初,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在新乡、商丘、济源、郑州4个省辖市进行警务机制改革试点。6月,新乡在全省率先推行“撤销分局,警力向派出所一线倾斜”的警务改革,8月底,110接处警时间由过去的5分钟压缩到现在的3分钟,一线基层警力由过去的25%升至70%,发案率同比下降7.7%,破案率同比上升10.5%,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5.5%和92.7%,综合绩效考评成绩领跑全省。
8月30日,河南省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决定年底前要以“新乡模式”为主,在全省各省辖市公安局全面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此后,河南省的商丘、济源、郑州、南阳、三门峡、安阳等城市先后完成了警务机制改革。另外11个省辖市公安机关改革筹备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据介绍,通过这次改革,各省辖市都撤销了公安分局,与原有的派出所合并后重新布局,成立大派出所。改革后的派出所,人员规模一般在100人左右,管辖范围人口控制在10万至20万。派出所内设机构相对统一,总体上是“四队一室”,即案件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社区警务大队、交通巡防大队和勤务综合室。“四队一室”之外还要设立市局派驻的执法、执纪、督察为一体的派驻监督室。改革后的派出所是全部公安工作的基层作战单位,实行实战化的体制机制,具有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