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1月14日电 (记者
晏国政)山西省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4日下午通报称,中共太原市委13日晚对晋源区古寨村“10·30”案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太原市委认为,晋源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计建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免去其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晋源区委常委职务,提请免去其晋源区政府副区长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同时责成晋源区免去其滨河西路南延工程协调指挥部总指挥、晋祠镇党委书记职务。晋源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王全有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责成晋源区免去其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通报称,晋源保安分公司经理张春生负有重要责任,太原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晋源区金胜镇党委书记张兴旺、金胜镇镇长助理董卯庚负有一定责任,责成晋源区对其二人停职检查。
10月30日2时30分许,太原市滨河西路南延工程晋源区金胜镇古寨村路段因拆迁公司违法拆迁引发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据太原市相关部门11月8日通报,警方已刑事拘留涉案犯罪嫌疑人12名,涉案的山西同心旧建筑拆除有限公司和柒星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已于案发后被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