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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版:综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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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1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公共场所甩鞭子锻炼
到底该不该?律师说——
健身要考虑他人感受
  12日,本报以“鞭声阵阵惹人怨”为题,报道了部分居民每天被“鞭爷”的甩鞭声折磨得晚上睡不好、早上“被早起”的遭遇。连日来,多位读者致电本报,就此问题展开热议。

  家住西工的郜先生说,甩鞭子健身无可厚非,但如若严重影响到他人的生活就太不应该了。

  家住牡丹广场附近的李先生说,在牡丹广场,每天早上5点也有人甩鞭子,晚上甩到10点,噪声非常大。无奈,李先生只好给家里装了双层玻璃,但仍挡不住鞭声。

  对于甩鞭者的锻炼需求和噪声扰民,不少市民支招。家住涧西的倪先生说,把鞭梢去掉,甩鞭子时就不会发出那么大的响声。

  李先生、叶女士、行同学等也建议甩鞭者应该去人少、没人的地方锻炼,时间最好在上午9点到11点,尽量避免影响到他人休息。

  对此,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何耀芳律师说,公园和广场等是公共场所,市民在锻炼身体时应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应文明锻炼,不要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

  河南科技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副教授、社会工作教研室主任李义军说,公园或广场管理部门应对甩鞭者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去人少或没人的地方锻炼。同时,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也要联手协作,共同担负起各自的职责,还市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见习记者 姜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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