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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版:深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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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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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1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朝鲜女子在华生活53年后获中国籍——
金贞子
  接过入籍证书,金贞子显得无比激动。
  16日下午,居住在镇江润州区金山街道小龙王巷7号的金贞子(女,1950年出生,原朝鲜籍),从镇江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坚手中接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正式成为一名中国籍公民,60岁的金贞子显得无比激动。

  金贞子出生在哈尔滨,后来,全家又到了辽宁鞍山,1957年父亲在鞍山去世,兄弟姐妹5人就随母亲李桂女回到了朝鲜平壤。1965年11月,15岁的金贞子初中刚毕业,母亲又带着他们兄妹几人回到了鞍山。

  1982年春节前,在镇江男子陆志云的“凌厉攻势”下,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在镇江成婚。

  从1965年重返中国,金贞子来到中国已经45年,上世纪80年代她取得外国人居留证。2005年,镇江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规定,为其换发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尽管如此,“外国人”的身份还是给她带来了很多不便甚至麻烦,比如出去住旅馆,因为是“外宾”,出于安全考虑一般旅馆不给住,“非要要求住高档宾馆,但我们又承受不起”,此外,因为一直用“KIM JONG JA”的英文名字,除了人民银行外,其他银行根本没有办法存款。     选编 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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