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同样的钱,安装同一公司的燃气管道,就因为使用的燃气灶不同,点火的待遇也差了许多。昨日,市民戴先生向记者讲了他的烦心事。
没买灶具 不给点火
昨日,住在凯旋东路某小区的戴先生反映,今年5月,他像该小区其他业主一样,向我市某燃气公司缴纳了3000多元燃气管道安装费,燃气公司定于11月17日点火。“由于家里已经买有燃气灶,我便未购买燃气公司的灶具。谁知安装人员只往家里接了一段管子,不点火测试。”戴先生说,对购买燃气公司灶具的住户,安装人员会把管子接到燃气灶上并调试火,对不买灶具的则不调试火。
据业主刘大爷介绍,该小区因没有购买燃气公司灶具而未被点火的业主有近30户。
燃气公司:管子接到用户家,就证明点火成功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该燃气公司客服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燃气公司并未规定用户必须购买公司的燃气灶才给点火。“有的小区会配发我们公司的灶具,安装人员在点火时,会把管子接到配发的灶具上。”该工作人员称,自己购买灶具的用户可自行将管子接到灶具上。
“管子接到用户家里,就证明点火成功了。”该工作人员表示,同一栋楼的燃气压力大小是固定的,用户可通过灶具下面的风门调节火的大小。
工商部门:燃气公司在点火时需承担安全义务
市消协负责人表示,商家无权要求客户使用指定产品,燃气公司在点火时需承担安全义务,在点火时应把管子安装在灶具上并通过测试,确定无安全隐患,才算点火成功。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购买灶具的时候,最好在正规商家选购知名品牌,保存好相关票据,若日后出现问题,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见习记者
申利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