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之于一个地方的发展,就像铁轨之于列车的运行。列车一旦脱离铁轨,一个地方的发展一旦偏离了法治的方向,都必将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将依法治市确定为我市“十二五”发展的基本路径之一,目的就是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都纳入法治轨道,通过法治来处理各类事务、化解矛盾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各种活力的竞相迸发、充分涌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坚持依法治市,对洛阳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从“福民”的角度讲,老百姓一盼富裕、二盼平安,而一方平安必须靠依法治市做保障。从“强市”的角度讲,各级政府服务发展的基本职责是营造宽严有序的发展环境,而宽严有序的基本标准和实现途径就是依法办事,特别是依法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
据了解,早在1996年,我市就成立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也作出了关于实施依法治市的决定。可以说,将依法治市确定为我市“十二五”发展的基本路径之一,既着眼于福民强市的新形势新任务,也是对以往工作的持续和提升。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法治市是项系统工程,涉及党委依法执政、人大科学立法、政府依法行政、执法公正规范、企业依法经营、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监督网络健全、公民知法守法等方方面面。目前最重要的,就是科学立法、依法办事和打击违法行为。
我市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城市之一,这是我市加快推进依法治市的优势所在。
目前,我市已经制定了67部地方性法规和106部政府规章,基本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规章框架体系,为依法治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立法过程中,我市积极探索“开门立法、阳光立法”的新途径,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实行政府立法顾问制度、对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听证、委托社会力量起草法规草案等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起到了示范作用。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开门立法、阳光立法”,
从洛阳实际出发,不断推动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坚持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市的重中之重。简单地讲,就是全市每个人、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群体,都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事。其中最核心的有两点,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二是坚持公正司法,防止司法腐败。
这些年来,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上进行了积极探索、采取了有力措施,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的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了解到,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建设法治政府。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机构职权交叉、执法效率不高、执法推进困难等问题,还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协同执法和联合执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必须坚持三管齐下,就是全面提高司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以及切实改善司法环境、保障司法部门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在加大监督力度上下工夫,充分发挥人大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打击违法行为是依法治市的关键环节。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予以打击。当前,特别是要在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的同时,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是实现“福民强市”目标的内在要求。
从第三季度起,我市对各县(市)区、各乡(镇)办事处的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进行考评。结果显示,一些地方的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还不高。这就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以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扫痞”活动为抓手,尽快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多管齐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让老百姓真正安居、安定、安稳、安心。
依法治市,经纬万端。沿着依法治市的道路不断前进,洛阳发展的活力必将奔涌如潮,洛阳也必将迎来新的繁荣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