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病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范畴后,患者在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检查和辅助治疗时,可在享受国家已有“免费”政策的基础上,享受其他优惠补偿。其中,门诊补偿比例为新农合合理医疗费用的60%,每例病人每年最高限补1000元。
昨日,记者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自本月起,肺结核病作为特殊病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范畴。
患者看病将有更多优惠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肺结核病人实行的“免费”政策包括:患者或疑似肺结核病患者可以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门诊,接受X光胸片检查和涂痰片检查等项目规定的免费检查;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可免费领取统一方案规定的抗结核药物。
此次将肺结核病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范畴后,患者在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检查和辅助治疗时,可在享受国家已有“免费”政策的基础上,享受其他优惠补偿。其中,门诊补偿比例为新农合合理医疗费用的60%,每例病人每年最高限补1000元。
需要提醒的是,在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以外的医疗单位就诊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不能享受优惠补偿。
市疾控中心和各县疾控中心是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控制所门诊部是城市区农民唯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农民可到县疾控中心门诊部就诊,也可根据需要转入市疾控中心结控所门诊部,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嵩县、栾川县、汝阳县均已开展。
市中心医院和各县级人民医院为肺结核病住院患者定点医疗机构。
患者需提出鉴定申请
符合要求的患者,需提交相关诊治资料,填写洛阳市新农合门诊补助特殊慢性疾病鉴定申请表,并向新农合管理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确为肺结核病的患者,将发放新农合门诊补助特殊慢性疾病证件,原则上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意见。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参合农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件的,需出具定点村卫生所村医的患病证明);洛阳市新农合门诊补助特殊慢性疾病鉴定申请表;近半年与特殊慢性病诊治有关的我市二级以上医院相关病种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和病历资料。
鉴定产生的费用由患者支付
按照规定,申请特殊慢性病鉴定应缴纳鉴定费用。能直接鉴定者,申请人仅需缴纳挂号费和一般体检费;不能直接鉴定者,其鉴定费用标准依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需经特殊检查后方能鉴定者,申请人应缴纳特殊检查的相关费用。
鉴定通过者可享受补助
凡经鉴定为肺结核病的参合农民持新农合特殊慢性病证件、特殊慢性病门诊病历在市疾控中心结控所门诊部诊治后,发生的费用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
肺结核病患者的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办理统一在市疾控中心的补助窗口办理。参合农民的补助时间原则上为每疗程结束或每季度补助一次;确因经济困难的,可提前办理补助。
领取补助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参合农民特殊慢性病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与肺结核病门诊就医有关的费用票据;肺结核病门诊就医的二联处方、二联处置单及二联检查报告单;肺结核病门诊病历。
记者 李岚 通讯员 梁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