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还多次被殴打,面对这事儿,刘某选择了忍气吞声。不料,对方得寸进尺,又拿着剪刀继续来借钱。本该值得同情的刘某,一怒之下将对方骗至伊川境内,夺去对方身上剪刀刺下,铸成了大错。
16日18时许,伊川县巡逻民警巡逻至伊川县委附近时,发现一男子头戴黑色帽子,神色慌张,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该男子操豫东口音,说话吞吞吐吐,前言不搭后语。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对方称没有身份证,并有意拉开距离。对方这一反常表现,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他们推断,此人背后一定藏着秘密。
面对民警的追问,这名男子突然称:“我是来投案的,我杀人啦!”民警随即将该人控制。
经查,刘某,高中文化,44岁,周口市郸城县人。2003年,刘某在登封市卢店做搬运工时,经伙计牵线,与小他两岁的当地人翟某认识并交往。
今年农历二月二前后,翟某向刘某借了5000元钱,后来刘某多次催讨,可翟某恃强凌弱,不但不还钱,还殴打刘某。对此,刘某虽心怀不满,还是忍气吞声,没有报警。
10月25日,翟某再次向刘某借5000元钱,有了前车之鉴,刘某便以“等几天再说”推托。10月29日18时许,翟某再次找到刘某,掏出身上携带的剪刀威胁说:“今天弄不来钱,小点心!”
无奈,当晚刘某在翟某跟随下,谎称到伊川一朋友处借钱,行至彭婆镇万坡村一坡上时,刘某称坐下来歇会儿。刘某觉得这样被翟某欺负,以后可能会没有尽头。他头脑一热,夺过翟某的剪刀,刺中翟某的咽喉,致其死亡。
事发后,刘某担心事情泄露,便将尸体掩埋于附近一窑洞后逃离现场。
“他本该值得同情,现在却成了杀人嫌犯。”办案民警感叹道,遇到这种情况,要拿起法律武器,否则走上极端,把自己也害了。
刘某目前已被警方提请批捕。
本报记者 魏春兴 通讯员 赵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