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不久前,嵩县闫庄镇闫庄村为方便村民用水而建设吃水工程,但高达23万元的工程造价,受到村民质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审核款项时发现,之前管道线路设计不合理,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经协调,村里重新调整了管道线路,为村集体节约资金4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大力推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今年以来,我市多笔这样的“问题账”得到纠正。今年,全市各村(居)委监委会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7536件、招投标项目1048件;审核村级集体资金87890.8万元,审核不合规票据5722张,拒付不合理开支606.3万元;化解群众矛盾7013件。
各县(市)区按照市纪委要求,充分运用村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大台历等,对村级事务进行及时有效公开;同时每月还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如实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有关政策。目前,全市有2940个行政村建立了“村务公开大台历”,建设率达98.3%。
积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社区”,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在许多社区,制作精美的反腐倡廉专栏,别有韵味的文化小巷和长廊,都透出浓郁的廉政气息。
各社区建立了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培训、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和社区听证等项制度,有效解决了社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全市共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社区11个,扩大了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力。
(郭立翔 徐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