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部署下阶段相关工作。
政府预算是经立法机关审查批准的财政收支计划,反映了政府的施政目标。全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和我省出台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都对人大机关对政府预算审查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会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交流了预算监督工作的做法和体会。
会议强调,要继续强化部门预算审查监督,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规范使用程序,保证建设资金发挥最大的绩效;要借助审计监督,强化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喜照参加会议并讲话。
(李东慧 王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