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中,确保不排在后10名。
二、按期完成以下重大工作
1.确保2010年机关购置公务用车总台数和资金总额不高于2009年;2.完成2010年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市直机关水、电、油消耗比2009年降低5%;3.2010年底前完成勤政苑小区62户因房屋质量受损赔偿工作;4.2010年底前完成市直机关公共机构高效节能灯具推广、安装工作;5.2011年5月1日前基本完成勤政苑、高层次人才住宅小区、政和苑房产证的办理。
三、出现2项重大工作事项没有按期完成或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中连续2次列入后3名的情形,退回原职级。
四、本承诺书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