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在市委九届十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之后,认真传达学习全会精神,针对目前拆迁瓶颈问题深刻反思,研究制定了加快我市旧城及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的10项措施:
一、组成四个拆迁工作服务小组,分赴各城市区对拟拆迁开发改造项目提前介入进行帮助指导,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进行拆迁政策宣传,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区参与拆迁人员和建设单位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和政策解答。
二、建立与城区联系制度,对城市区列入计划的旧城改造项目,市拆迁办从源头入手,实行全程服务,帮助各区政府或企业从立项到规划、土地,尤其是拆迁补偿方案的制订,帮助其准备和完善办理拆迁许可证的五个要件,帮助和参与各区搞好信访评估,精心准备拆迁许可听证,在法律规定的最短时间节点,为项目颁发拆迁许可证。
三、完善拆迁现场办公会制度。对各区正在实施的拆迁项目,主动上门了解拆迁进展情况,针对拆迁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召开现场办公会议进行协调,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保证拆迁项目快速推进。
四、总结旧改拆迁试点做法,加大试点推广力度,凡城区政府组织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列入旧改拆迁试点的,将进一步简化程序,为项目颁发拆迁许可证。
五、积极支持各城市区旧城改造已立项的重点工程的模拟拆迁试点的探索。
六、优化拆迁部门服务窗口。对窗口服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为拆迁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服务;印发相关政策宣传手册,方便群众咨询。
七、完善拆迁审批责任制度。凡是涉及拆迁许可审批的处室,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做到当日收件,当日审结。
八、完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对具备条件的拆迁许可申报材料,即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进行批复;对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申请项目,指定专人跟踪指导和服务,尽快完善报件后审批发证。
九、进一步完善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方法,12月20日前提出先安置后拆迁的政策措施,加大拆迁项目先期建设安置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拆迁安置行为,维护好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和谐拆迁”。
十、加大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拆迁有关政策的宣传,努力营造拆迁促生活改善、促城市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我市中心城市区的拆迁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