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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制止私搭乱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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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全市遏制违法建设私搭乱建工作动员会议提出
有效制止私搭乱建违法行为
郭洪昌等出席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李松战 见习记者 郭立翔)当前,我市洛北老城区的城中村、城郊村拆迁改造工作已全面展开。昨日,市政府召开遏制违法建设私搭乱建工作动员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强调,各城市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有效制止私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为推进特色城镇化、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供保障。

  近年来,我市城市框架不断拉大,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和谐音符,特别是违法违规建设、私搭乱建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

  会议宣读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督察、依法治理、责任追究”原则,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拆除机制和问责机制,坚决遏制和打击私搭乱建歪风,实现全市私搭乱建现象得到有效治理、长期不反弹。

  会议要求,各城市区负责查处由各区审批的工业项目、已建建筑物的门头装饰装修、辖区内的私房和农宅等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以及红线以内、住宅小区、各社区及城中村内的各类私搭乱建行为,特别要加强对辖区内新修扩建道路两侧的建设管理;市城乡规划局要负责对本部门受理的规划审批项目进行监督监察,查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项目,对各城市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会议强调,各城市区、规划部门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各城市区对辖区内发生的私搭乱建,要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完毕,对市城乡规划局巡查发现并督查的私搭乱建,要在3日内组织集中拆除。

  郭洪昌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将相关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明确到人,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建立科学长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解决好职能交叉、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巡查、监督等各项制度,通过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等渠道及时了解信息,把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要做好对群众的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加快城市改造步伐,从根本上杜绝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

  副市长史秉锐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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