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社会蓝皮书发布
工人农民职业排名垫底
结果显示,25%的家长希望孩子成为医生、律师、记者等专业人员;15%的家长希望孩子成为科学家、工程师;另有15%的家长希望孩子成为教师;选择让孩子当政府官员的占11.6%。而选择让孩子成为工人农民的家长仅为1.2%
2010年12月1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1年《社会蓝皮书》。
社会蓝皮书对全国286个城市的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二年级在校生及其家长进行调查。结果显示,25%的家长希望孩子成为医生、律师、记者等专业人员;15%的家长希望孩子成为科学家、工程师;另有15%的家长希望孩子成为教师;选择让孩子当政府官员的占11.6%。而选择让孩子成为工人农民的家长仅为1.2%。
2006年至2009年,大学毕业生的实际月薪有所下降,2005年“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初职月薪是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3.32倍,而2009年,其初职月薪与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下降到2.06。
大学毕业生月薪期望值都高于实际月薪水平。受调查的本科毕业生平均签约月薪2703元,硕士毕业生平均签约月薪5120元,博士生签约月薪3225元。
公安部全国“扫黄风暴”
逮捕刑拘2.5万人
今年6月至今,全国共立案侦查涉黄、涉赌刑事案件1.5万余起,逮捕、刑事拘留2.5万余人,打掉犯罪团伙近4000个
引 子
今年6月至今,全国共立案侦查涉黄、涉赌刑事案件1.5万余起,逮捕、刑事拘留2.5万余人,打掉犯罪团伙近4000个
家住北京市朝阳北路附近的陆大爷,接送孙子上下学要经过一个叫定福庄的地方。以往这一带足浴店、按摩房连成片,一些穿着暴露的年轻女子,时不时在门口搔首弄姿。“让人睁不开眼”,陆大爷只好带着孙子绕道儿走。
现在陆大爷松了口气,他发现以往定福庄“繁华”的场景不再。同时他还通过媒体了解到,包括北京天上人间、重庆希尔顿酒店等赫赫有名的场所,也因涉黄被整顿。这令他不由感叹:“打得好!”
像北京陆大爷一样,不少群众明显感受到:淫秽色情犯罪活动有所收敛。这一变化的背后,是从今年6月开始,一场打击淫秽色情的“扫黄风暴”席卷全国,并取得初步成效,全国10月份涉黄案件同比下降18.4%,北京市涉及卖淫嫖娼警情下降幅度达56%。
破解打击卖淫嫖娼取证难题
公安部27个组暗访651家娱乐服务场所
11月4日23时,福建省福州某温泉会所,“从天而降”的60多名公安民警,当场抓获65名涉黄犯罪嫌疑人,其中14人正在进行性交易。自以为场所隐蔽、有放风人员、有报警装置,还躲过了当地公安机关10次检查的会所经营者,没想到这次还是“栽”了。
打击卖淫嫖娼犯罪的难点之一,就是抓现行难、取证难。此番“扫黄风暴”,公安机关之所以能做到精确打击,离不开前期暗访侦查掌握的大量线索和证据。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介绍,6月13日,全国公安机关“2010严打整治行动”启动,6月22日,全国治安系统组织开展以打击卖淫嫖娼、淫秽表演等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为了实现打得“稳、准、狠、深”,公安部从全国抽调专业侦查人员,组成27个暗访组,分两批对北京等4个直辖市、河北等20个省(区)的651家娱乐服务场所进行集中暗访检查。
暗访检查结果令人惊诧,虽然各地都在“扫黄”,但娱乐服务场所内卖淫嫖娼、淫秽表演等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娱乐服务场所淫秽表演花样不断翻新,犯罪活动气焰嚣张;一些城市仍存在卖淫女站街拉客招嫖、卖淫场所聚集一条街的变相“红灯区”,甚至呈公开化的趋势。在集中暗访的651家场所中,发现存在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组织淫秽表演等违法犯罪问题的,有381家,占暗访检查娱乐服务场所总数的58%,其中还有不少是2009年通报必须整改的娱乐场所。
在获取一批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和直接证据后,7月27日晚,全国公安机关雷霆出击、集中行动。公安部派出10个督导组随警作战。当晚,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70人,其中涉嫌组织、介绍卖淫嫖娼人员30人,涉嫌卖淫嫖娼人员125人,淫秽表演人员9人。
交叉暗访、异地用警、挂牌督办……公安部强力推进,各地凌厉行动,打击卖淫嫖娼、淫秽表演等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的“扫黄风暴”迅速席卷全国。
严惩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
纠正只关场所不抓人、只抓“小姐”不抓“头儿”
“扫黄风暴”刮起,老百姓在叫好的同时,也希望公安机关不能只抓小“鱼”小“虾”,查处几个“小姐”了事,要严打背后组织操纵者。群众这一呼声,与这次严打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的指导思想不谋而合:“突出打击重点,深挖彻查犯罪事实。”
此前公安部的暗访侦查还发现,之所以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且愈演愈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巨大利益诱惑下,有人在幕后专门操纵、组织妇女卖淫,并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同时,不少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妇女,是被诱骗上当的,有的甚至处于暴力手段的强迫之下。对此,公安部于7月20日、10月3日、10月30日,分别下发通知,反复要求各地突出打击重点——严打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
按照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动中,发现线索一查到底、顺藤摸瓜,揪出了一大批“幕后黑手”。7月初,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在一洗浴中心抓获7名卖淫嫖娼人员,并得知卖淫女受一团伙控制。以此为突破口,警方不但摸清了这一团伙成员及其违法犯罪活动,还掌握了5家娱乐场所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的事实。在缜密侦查的基础上,警方收网,抓获涉嫌强迫、组织卖淫犯罪嫌疑人及卖淫嫖娼嫌疑人61位,其中29人被刑事拘留,31人被治安拘留。
斩断“幕后黑手”,涉黄娱乐场所的股东同样脱不了干系、受到相应惩罚。在公安机关查处的福建省福州某温泉会所涉嫌组织妇女卖淫案中,经过深挖,5名股东和9名现场管理人员浮出水面,并被以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犯罪,遭到刑事拘留。
与此同时,此次“扫黄风暴”还明确规定:逐一倒查、追究、通报有关人员监管失职责任。广东佛山公安机关破获某假日酒店涉嫌组织妇女卖淫案后,因为负有监管不力、失职失察的责任,该酒店辖区派出所所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分管副所长、警务调配指导员被行政记过,责任中队长遭到撤职处理。
防止严打过后涉黄违法犯罪反弹
继续组织开展常态化暗访侦查
小李是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民警,现在每次执行查处淫秽色情犯罪任务时,他和战友都会随身携带几件额外的装备:墨镜、面罩等。他说,这是为了尊重涉嫌卖淫妇女隐私和尊严的需要。
注意维护涉嫌卖淫妇女尊严,当下已成各级公安机关的自觉行动。然而在“扫黄风暴”之初,个别地方公安机关也曾有过不适当的举措,比如游街、公布照片、通知家人等。这些苗头出现后,公安部及时通报,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洪山街派出所、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的错误做法进行纠正。公安部同时连发3个通知强调:对被迫卖淫、参与淫秽色情表演、有偿陪侍的妇女要立足于教育挽救,不得采取不文明的方式对待。
为了进一步做好教育挽救迷途妇女工作,11月28日,公安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卖淫妇女工作。明确公安机关要求保护卖淫妇女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妇女。与此同时,要对卖淫妇女进行身体检查、疾病防治,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
过去常常发生严打严管好一阵,风头过后死灰复燃。针对人们担心淫秽色情犯罪活动卷土重来的问题,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暗访侦查,盯办重点案件,健全打击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完善通报查处制度、责任倒查制度等机制。
据记者了解,在这次“扫黄风暴”中,各地也在探索相关长效机制。如江苏省苏州市全面升级改造了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系统,对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实时实名管理,实现从登记、培训到变更、核查一条龙的过程管理,并构建了完备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数据库系统。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贵阳女游客
因拍摄三亚城管粗暴执法遭围殴
12月11日晚,来三亚游玩的贵阳游客李女士一行见到路边城管正在粗暴清理餐厅延伸经营摊点,围观的同时拿出手机拍照。不料,多名身着城管制服的人员却对他们拳打脚踢,这一幕,被围观市民用手机录下了视频,并在网上曝光
2月11日晚,来三亚游玩的贵阳游客李女士一行见到路边城管正在粗暴清理餐厅延伸经营摊点,围观的同时拿出手机拍照。不料,多名身着城管制服的人员却对他们拳打脚踢,这一幕,被围观市民用手机录下了视频,并在网上曝光。
2'6''视频:三亚城管围殴游客
暴力执法早有前科
记者经多方联系,14日终于联系到当事人李女士。据李女士介绍,12月11日晚9时许,她与朋友邢女士二人来到三亚,由朋友施先生、刘先生二人带领前往三亚市友谊路吃宵夜。9:14分左右,正在餐馆门前用餐的他们,忽然听见外面有人喊叫,李等人出于好奇,便出门查看,原来,多名城管执法人员正对隔壁餐馆的延伸经营进行清理。
由于执法人员行为不妥当,我便随手拿出手机拍摄,”李女士回忆说,不料,一名身着城管制服的执法人员便上前大喊,“再拍照收了你的手机!”李当即反问为何不准拍照,对方却称:“这是正常执法,不准拍照。”
由于对方语气较重,李女士的朋友施先生等人当即上前解围,随后与对方发生争执,“执法人员推了下施先生后,施先生认为这种挑衅行为激怒了他,便顺势将手里杯中的啤酒泼了过去,”随即,二人发生了抓扯。几秒钟后,大约三四名身着城管制服的人员冲来,将施先生推倒在地,实施拳打脚踢,期间还有一名执法人员找来一根黑色棍子,殴打施等人。此时,刘先生急忙上前,抱住施暴者,但也招来一顿暴打,正在一旁的邢女士一面大喊“别打了”一面拿出手机准备报警。
执法人员见到后,抢去了邢小姐的手机,并用力摔在地上,用脚踩碎了,并对其实施殴打。围观群众立刻爆发出谴责之声,不少群众上前扶起了泪流满面的邢小姐。几分钟后,路人报警,派出所民警赶来,准备当事人双方带回调查,但遭到了城管执法人员的拒绝,在众多市民的指责下,最终民警还是将城管执法人员带走。
事后,不少围观市民纷纷告知受伤邢女士,已拍下了整个围殴事件过程,并表示愿意向警方指证执法人员施暴的行为。
14日晚18:30分许,记者电话咨询三亚市河西区执法大队,河西区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当晚的确发生了打架事件,事发时,他们管辖的城管队员确实在友谊路执法,据初步了解是由于有人阻碍执法,才导致执法人员与对方闹起争执,但至于城管是否动手打人,他们将配合警方对该案进行调查。
香港保姆腰缠13公斤黄金
在深圳闯关 或判无期
在黄金价格不断攀升的今天,13公斤黄金价值近400万元人民币。昨日,一起黄金走私案在深圳中院开审,一名香港保姆竟然一口气“腰缠”了9块共计13公斤的黄金,欲闯关出境,结果被海关抓获
唐代杜牧诗云,“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那是多么一种快意。今天,却有一名香港保姆效法古人,“腰缠”13公斤黄金欲闯关出境。在黄金价格不断攀升的今天,13公斤黄金价值近400万元人民币,比“十万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等待她的可能是一场牢狱之灾。
近来,黄金作为避险和抗通胀的金融产品,需求十分旺盛,黄金走私也因此吸引世人关注。昨日,一起黄金走私案在深圳中院开审,一名香港保姆竟然一口气“腰缠”了9块共计13公斤的黄金,欲闯关出境,结果被海关抓获。
按照12月14日市场数据,国际黄金报价为人民币300元/克,这批黄金价值接近400万元。根据我国刑法,走私贵重金属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名香港保姆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案情:46岁香港保姆走私13公斤黄金
被告吴运娣是香港人,现年46岁,是陈楚珍(香港人,另案处理)雇请的保姆。2010年6月9日上午7时42分,吴运娣受陈楚珍指使,从罗湖口岸入境前往陈楚珍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某大厦的住所,从一男一女两人手中接收了9块黄金。吴运娣在两人的协助下,将9块黄金用胶带绑在腰腹部。当日上午8时40分,吴运娣藏带这些黄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由罗湖口岸出境,被罗湖海关查获。
经检查,在吴运娣腰腹部发现绑藏的且未向海关申报的黄金9块,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检验,该9块黄金金含量为99.9%。,共13公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吴运娣无视国家法律,走私黄金出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走私贵重金属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审。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海关:过关携黄金超50克应申报
记者从罗湖海关了解到,黄金属于非应税商品,一般携带超过50克入境需要向海关申报,可以予以免税放行。罗湖海关一位负责人表示,旅客带进黄金及其制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带进的黄金及其制品,视同进口货物,须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予以征税放行。
如果是带黄金出境则更加严格,因为黄金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的资源性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口黄金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专用许可证件,出境旅客携带黄金也应向海关主动申报,数量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一般是50克以下)。
当事人若通过伪装手法携带黄金出境,涉嫌走私的,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保姆属从犯或领无期徒刑
这名保姆携带如此多的黄金过关,将会面临什么刑罚呢?昨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金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彬。
张兴彬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触犯走私贵重金属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中,走私黄金累计2000克以上的,一般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走私贵重金属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
张兴彬分析,从起诉书中看来,吴运娣在此案中应属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吴运娣是被胁迫参与走私黄金的,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按照她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张兴彬认为,吴运娣被判无期徒刑的可能性存在,但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以上均据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