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民邓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好端端走在路上,眼睛却受伤了。
昨日12时许,邓先生从位于关林零号路的某酒店附近经过,酒店门前正在放鞭炮,当时他离酒店门口还有10多米。邓先生说,当时风很大,正在燃放的鞭炮和礼花突然被风刮到他跟前,不一会儿,他感到左眼剧痛,把脸凑到附近一个摩托车后视镜上一看,吓了一跳,左眼眼角竟然流血,眼球变得通红。于是,他拨打110报警。
据当时出警的洛龙派出所民警介绍,当时看到邓先生左眼角有出血痕迹,于是找到酒店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燃放鞭炮的是在酒店举办宴席的客人。目前,警方正在协调解决此事。
河南君友律师事务所赵保国律师认为,邓先生应先找到侵权人,鞭炮的燃放者要承担主要责任,酒店有义务协助调查,提供燃放者的信息。此外,还要看鞭炮燃放的区域,如果是在酒店管理区域,酒店也应该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李砺瑾)